簡報室租借

、借用類別:提供長庚大學校內、外各單位辦理研討會、會議、演講及各類學術性活動使用。

二、空間設施

(一)簡報室位於本館地下一樓,可容納人數為 93 人。

(二)簡報室備有投影、音響、燈光及空調等各項設施,由本館負責保管,並進行必要之清潔保養,以維持設備之正常使用,必要時得委託專業廠商協助檢修。

三、收費標準

(一)每小時收費 1,500 元,不滿 1 小時者,以 1 小時計。

(二)長庚大學校內各單位舉辦之公務會議,經事先申請,得免費使用。

(三)長庚大學校內各單位主辦之研討會、演講及各類學術活動,經專案簽准,得免費使用。

(四)本校各單位與校外單位合辦活動,經專案簽准,按第一項收費標準五折優惠使用。

(五)台塑企業各單位舉辦之活動,經專案簽准,按第一項收費標準五折優惠使用。

(六)其他校外單位舉辦之各類活動,按第一項收費標準使用。

四、申請程序

(一)申請借用單位應於使用前 10 日提出,填具「長庚大學台塑企業文物館簡報室使(借)用申請書」(表號 2C0W00601)。

(二)校內單位以線上核簽系統經單位主管核准後,送本館辦理。

(三)校外單位以書面申請經本館審核同意後,並於預約後 日內確認及辦理繳費,逾期者視同取消借用。完成繳費者,如欲取消借用,依下列規定收取違約金:

  1. 活動 8 日前取消,收取總額 30%費用。
  2. 活動 4-7 日前取消,收取總額 50%費用。
  3. 活動前 3 日內取消,不予退費。

(四)各單位申請使用之時間如有重疊時,由本館協調各單位作適當之安排。

(五)各單位經排定使用時間後,如因故欲取消借用,應於使用前 通知本館,違者將不再提供借用。

五、使用須知

(一)以使用簡報室內現有設施為原則,並應善加愛護、妥為使用,勿任意搬動。若有損壞須照價負賠償之責,若不足則請申請單位自行準備。

(二)申請單位應注意用電安全,使用視聽器材應洽管理人員,不得擅自接引電源。

(三)簡報室內嚴禁攜入或食用各類餐飲(白開水除外),使用完畢後應由申請單位負責環境清潔並復原場地。

(四)借用期間如遇停電或各類天災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館概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。

詳細內容規定請參考【企業文物館簡報室使用管理要點】